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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线停电”该反思公共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5:1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剪线停电”该反思公共服务
催缴电费“拉闸停电”用户还可勉强接受,但剪断电线“停电”就会让用户“大动肝火”了。家住郑州市陇海东路262号的居民杨民(化名)就遭遇了这样的窝心事。(详见今日本报A12版)

  催电费从“拉闸停电”到“剪线停电”,的确让人很窝火,因为后者是一种明显的破坏行为。对此,我想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会不知道这些。唯一的解释是,催缴人员在多

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出此下策。

  用电缴费,用户有义务按约定时间和地点缴费。但能怪用户吗?也不能。一些用户欠缴或迟缴,很多时候并非故意。市民都有这样经历:天然气费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缴,水费又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缴,接着,电费又在别的时间和别的地点缴,再接着,房子按揭款又是一个时间、一个地点缴,还有电话费……这样一来,就给用户带来很多麻烦。

  笔者认为,与其抱怨用户不按时缴费,还不如反思一下我们的服务是否做到位了。水、电、气等是一个城市的公共事业领域的一部分,而一个城市的公共事业的服务水平高低体现在为民的细节上。如果用户需要缴纳的这些费用能一次性办理,那么欠缴或迟缴的情况就会减少。

  如果用户能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完成所有的缴费项目,我想,因催电费引发的“剪线停电”也不会发生。

  ■林大手(知识分子)

  漫画/王伟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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