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买了抵押房 别吃哑巴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6: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张先生求助:

  我在2005年和一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产证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好。当我将购房款全部缴清,按时催房产证,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一直到今年去市房管局查册才知道,我购买的房子在我购买之前开发商已经抵押给银行。我该如何维权。

  记者跑腿:

  有律师介绍,如果市民因受开发商蒙骗而买到抵押房,可通过如下途径维权:直接与开发商交涉,指出其隐瞒房产抵押情况而出卖给购房者违规,开发商应立即对该房屋办理涂销监证,使其成为权属“干净”的房屋,再去房管部门将该房屋过户到购房者名下;若屡次交涉未果,购房者则可将该开发商直接告上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记者王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