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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金额需改原密码方可取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6: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马骏 通讯员杨笑冬)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为了保证参保人社会保险卡(以下简称金卡)内的金融账户的安全,从即日起凡持卡人不及时修改其原始密码的,将不能办理取款手续。

  据了解, 金卡参保人的综合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指IC芯片),主要用来存入每个月医疗个人账户的款项,而金融账户(磁条)主要是作为参保人的存款账户。如果金卡用户在

社保局享受除医疗个人账户以外的现金待遇,则社保局则将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存入其金融账户。近期发卡行发现个别参保人在金卡遗失后,由于一直使用原始密码,从而出现了金融账户内金额发生部分被冒用的现象。因此,为保障参保人的金融账户金额安全,要求凡金卡中金融账户密码仍为原始密码的,参保人从即日起将不能办理取款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必须在修改原始密码后,才能从金融账户中取款。该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及时更改密码,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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