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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生也能办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7:3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刘雪莲)从今年9月新学期起,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可以申请贷款了,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范围,申请助学贷款不再仅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专利”,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可申请了。

  据悉,以往只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此次范围扩大后,从2006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省把经国家和省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部门行业和企业办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共123所全部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申请贷款。但高校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高收费专业学生不在范围之内。

  根据新的规定,青岛滨海学院、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黄海职业学院、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5所民办高校,都享有了贷款资格。

  除了扩大贷款覆盖范围,《意见》还对贷款利息补贴给予调整。原来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只给予50%的财政补贴,调整后,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另外,为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2006年四季度起,我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0%。各高校与其开户的金融机构可自主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享受省出台的政策,集中办理高校全部助学贷款业务或专项办理外省籍贫困生贷款业务。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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