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费补贴“明补”两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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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01 沈阳网-沈阳日报 |
本报讯8月30日,记者从在沈召开的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城镇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要在两年内完成。 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会上说,目前,天津、河北、山西、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已全部进行了采暖费制度改革,改变了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其冬季采暖费的福利制,采暖费由“暗补”变成了“明补”。 建设部要求,从今年起,政府机构和其它公共建筑都要实施按热计量收费;对新建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达到分户热计量的要求。同时,各地区在采暖费制度改革中,要积极探索并建立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采暖费保障制度,逐步使其制度化、规范化。(龚义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