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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采暖须“分户计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01 沈阳网-沈阳日报

  

新建住宅采暖须“分户计热”
本报讯8月30日,在沈阳市召开的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国家建设部要求,各地要确保2年内完成供热收费制度改革。

  辽宁已开展供热计量试点工作

  据介绍,目前各地区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开展了供热系统节能与供热

计量改造、供热资源整合工作。我国北方地区已有34个城市进行了供热计量试点,试验面积达到713万平方米。辽宁省也已开展了供热计量试点工作。

  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已明确要求:各地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加强供热计量,推进按用热量计量的收费制度,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

  据悉,我国北方15个省2005年单位 G DP能耗水平为2.06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能耗高出66%。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即北方冬季供热采暖消耗的能源所占比例较大,平均能耗是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

  新建住宅须达“分户计热”要求

  建设部同时要求,从今年开始,政府机构和其它公共建筑都要从实施供热计量抓起,并实施按热计量收费;对新建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达到分户热计量的要求。“不允许在新建建筑及采暖系统上出现新的‘欠帐’;对既有供热系统的热计量改造要与结构节能改造结合进行;开展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和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试点。”“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城市要完成热计量改造的35%,中等城市完成25%,小城市完成15%,要积极制定供热计量价格、热计量收费、激励机制以及建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运行机制等政策,为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创造条件。

  供热收费制度改革2年内完成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部署今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时,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建设部等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从实际出发,抓住供热收费体制改革这个核心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这个关键问题,尽快制定并出台具体的“暗补”变“明补”改革政策,确保2年内完成供热收费制度改革。(龚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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