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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08 兰州晨报

  我省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

  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开发销售的要严处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王金贵)根据国家建设部等三部委要求,我省将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一律停止审批,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

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这是记者8月30日从省上有关部门获悉的。

  省上要求,今后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对住房面积已经达到当地规定标准但不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职工,取消其资格。对虽然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但住房面积(以前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面积和新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面积合并计算)超过当地规定的,按照当地住房面积超标处理办法执行。并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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