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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前要参加普法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南京8月30日电 记者蒋德 从2007年1月1日起,江苏监狱服刑期满的释放人员,将可能在领取释放证明的同时,获得“普法教育合格证书”,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江苏省监狱服刑人员“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获得的信息。

  在监狱服刑人员中开展普法教育,是为了推动他们更好地改造,在回归社会后能更好地成为守法公民。因此,江苏省监狱系统一直坚持把普法教育深入到大墙中。“四五”普

法期间,江苏省监狱局被司法部授予“普法教育年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另有三个监狱被评为先进单位。

  据了解,在“五五”普法中,江苏省监狱机关将组织服刑人员着重学习宪法,以及学习与改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他们刑满释放后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他们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大扫盲,确保服刑人员接受法制教育面达到100%,同时建立服刑人员学法考核考试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在释放前都要进行普法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将通报地方安置帮教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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