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境外投资成股市利好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周芬棉 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受此重大利好消息影响,深沪股市已作出强劲表现。 依管理办法规定,合格境外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注册地属于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 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强调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同时,合格投资者必须遵守持股比例限制的规定,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境内上市股和境外上市股。除依《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以外,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且在其投资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时,应通过合格投资者向交易所提交信息披露内容。合格投资者有义务确保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