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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放假冒棉种 运城质监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 薛子进 记者今天通过电话采访山西省运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运城市质量技术检验监督局私放已查封的17吨假冒转基因棉种,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科贸公司(下称中棉公司)对此提出了行政诉讼,2006年8月28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2004年3月,中棉公司向运城市质监局举报,永济市种子公司违法生产和销售中国农

科院棉花研究所研制的“中棉所41”棉种,运城市质监局在调查属实后查封了17吨假冒棉种。可是,运城市质监局没有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将查封的假冒棉种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却私下将查封的17吨假冒“中棉所41”棉种直接交还给制假单位,紧接着当年就发生了当地几千亩棉田因使用假棉种大面积减产降级的坑农事件,本报曾对此作过详细的报道(详见本报2005年1月9日《17吨被查封的假冒转基因棉种“失踪”真相》一文)。

  运城市质监局私放查封的假冒棉种给制假人一事被本报披露后,相关涉案人一直没有受到任何责任追究,中棉公司对此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还了解到,在山西省检察院的关注下,运城市质监局私放假冒棉种一案已由山西省临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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