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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医疗废物无处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51 淄博新闻网

  □王建海 李厚昌“环保局吗?我们抓住了一个收购医疗废物的小贩,请你们过来处理一下!”8月14日上午10:30分,张店环保分局办公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

  电话就是命令,环保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明清街丽景翠苑东门口,见到了早已等待的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原来,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在对医疗机构例行检查的时候,走到丽景翠苑门口,意外发现了一个收购小贩,车上拉着满满的纸箱和编织袋,编织袋被尖利的

东西扎破了,裸露出带着斑斑血迹的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原来车上拉的是医疗机构废弃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医院、门诊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在社会流失或被再次加工使用,将对使用人造成重大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见到执法人员盘问,心虚的小贩撒腿就跑。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必须及时将这批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环保执法人员一面和卫生局执法人员看守好这批医疗废物,一面迅速联系市环保局和光华医疗处置中心。中午13点左右,这批医疗废物终于被光华医疗处置中心专用车辆安全地运走。

  张店环保分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避免医疗废物在社会流失危害百姓,保障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发现有人收购医疗废物或有医疗单位擅自转让、出售、丢弃医疗废物,请拨打举报电话:283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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