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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会计不顾职责 同流合污受贿分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身为县里委派的会计,不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却与他人同流合污“捞”钱甚至一手策划分钱方案。8月22日,经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蒋从兵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该县建设局建设科科长缪建生同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案发前,蒋从兵曾任海安县建设局财务审计科科长兼该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审计部部长。2005年春节前,缪建生在该县建设局副局长蒋鹤同(在审)的办公室里提出通过中坝南路延伸段工程搞点钱用用,蒋鹤同表示赞同。不久,蒋鹤同便为该工程争取到360多万元拨款交给工程承包商戴爱平,并要求其拿20万元交给时任该县委派会计的蒋从兵。

  身为委派会计,蒋从兵面对20万元贿款非但没有拒绝,反而亲自策划分钱方案,自己拿下4万元,分给副局长蒋鹤同5万元,分给缪建生3万元,并将其余8万元分给了其他人(均在审)。

仲维建 陈兴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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