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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让村级"零接待"走好(石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04 东方网

  8月29日《人民日报》报道,近日甘肃省委办、省府办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规定行政村一律不得开支公务接待费,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赠送礼品和安排其他消费活动。

  机关干部深入农村,走访农民,本来是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良传统。因为一些机关干部嘴馋手贪,一到乡下就想解馋讨要;也因为一些村官想借机陪吃陪喝,开荤过瘾,弄得村

级招待费用不堪重负,农民怨声载道,于是乎,这一优良传统,时至今日在农民心目中竟然变成了“洪水猛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干部来调查;饿可忍,冷可受,就怕上面来问苦。”这一广为流传的顺口溜,就是农民群众逆反心理的反映。不仅“苦瘠甲天下”的甘肃农民对村级公务接待深恶痛绝,就是已经脱贫和比较富裕地方的农民也纷纷对村级公务接待骂娘。所以,甘肃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顺民心得民意,极积意义显而易见。所以,甘肃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顺民心得民意,极积意义显而易见:有利于减轻农村基层和农民负担,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党与农民群众血肉联系。

  但是,好的制度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此类事例在我们的社会现时生活中实在太多,不胜枚举。许多这不准那不准,这禁止那禁止,到头来,往往是“不准也准”、“禁而不止”。所以,我看了甘肃村级“零接待”报道,心里既高兴,又不停地“打鼓”:“弄不好,''零接待''等于零。”尽管报道说,为了保证“零接待”制度的落实,甘肃省要求市(州)、县(市、区)、乡(镇)每半年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一次执行情况,以便监督和检查。监督和检查了又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

  因为该制度中没有设置对违犯者的处罚条款。没有对违规者的惩处,规定就没有威慑和警诫,就不可能让人敬畏。靠自觉自省自律自察自纠来落实兑现,也许可以秀他三二个月,想持之以恒是不可能的。“零接待”制度要想切实兑现并很好地坚持,必须补充严格的违规惩处条款。既惩罚“主”,也惩罚“客”;既要在经济上“退赔”,又要在纪律上有说法,不搞“下不为例”,群众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决不姑息迁就,并要大曝其光,公诸于众。要让机关干部不敢吃不敢拿,要让村官不敢请不敢送。只有造成了这样的监督、制约和警诫氛围,村级“零接待”制度才不至于落空。

  不仅村级“零接待”制度需要这样“实打实”,各项法规制度都应该这样动真格的,有禁有罚,否则,只会流于形式,可怜无补费精神。


作者: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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