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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领导干部应该做“休假榜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19 四川新闻网

  司马童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报道,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节假日更成了一些企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黄金机会”。不休年假、无法休年假,甚至没有年假。休假权,在一些用人单位有意无意地被束之高阁。

  泰戈尔说:“休息之于工作,就像眼睑之于眼睛。”那么,在长假制度已实行八年的今天,为什么国家制定的这个制度在不少地方仍是形同虚设?到底是谁剥夺了我们的“休假权”?

  正如有识之士所分析的,我国企事业单位偏重对加班工作的激励,而缺少对休假权利的保障,是好些地方“休假权”有名无实的症结所在。当主动或被动地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被普遍地视作“讲奉献”、“顾大局”的闪光形象时,又有多少人敢拿着劳动法较真,去挑战“加班光荣”的潜规则呢?显而易见,即使有人勉强向单位争取来了这个“休假权”,估计其在别的方面失去的,可能会更多。

  都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到了类似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及其他维护部门利益的时候,有人总会抛出“国际惯例”、“国际接轨”的论调来。但为何对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推行多年的休假制度,到我们这里就变得理不直气不壮呢?“早在上世纪30年代,法国人就开始享受带薪假期。而在大部分德国人看来,休假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以为,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视国民“休假权”,除了真正做到了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关键性的一点还在于普遍都有一种不折不扣落实“休假权”的意识。正是有了这种休假面前人人不愿被掺上“水分”和“杂质”的观念,甚至将加班加点、超时劳动看作一种“不优秀”、“不先进”的社会共识,保证公民享受“休假权”才有坚实的基础。

  对于咱们许多方面的事情,我还是比较认同“国情说”的。所以,要确保劳动者的“休假权”,我同样相信“领导带头”的榜样作用。实事求是地说,当前,那些“休假权”落实得不好的地方,往往其当家人和主事者,便是身体力行抱定“以加班为荣”、“把放弃休假当美德”观念的人。当领导干部先把自己的“休假权”,实行起来之后,下面人蛰伏已久的“休假意识”,不被迅速“激活”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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