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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承担义务教育首要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23 解放日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更多强调政府在举办义务教育中的责任,确立了一系列事关义务教育发展方向与理念的重大法律原则和制度规范,将直接影响我国21世纪义务教育发展。上海将如何落实?市教委主任沈晓明昨天表示,将从保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和加强监督执行到位等方面着力实施该法。

  凸显义务教育公益性

  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到位,新修订的法律中明确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本市将适时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用于义务教育。按市政府统一部署,今秋起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免收学杂费后的经费缺口,由政府拨款解决。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了一系列国家标准。本市也将据此对已颁布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等进行修订,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和执行其他相关标准,为本市实施义务教育提供规范与标准。

  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公益性的体现之一。本市将研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同时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生活补助力度,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直面热点难点问题

  区县间教育投入不均衡,中心城区与远郊农村地区生均公用经费最多相差近十倍;部分区内对不同学段间的投入不均;多数区不同学段间师资力量不平衡……不少家长为让孩子进“好学校”,舍近求远、长途跋涉。

  当前,上海市民对义务教育的关注,已由低水平普及转向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高水平普及。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今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坚决不分重点校与非重点校,义务教育学校将坚决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本市还要加快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重点之一是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在确保各区县投入前提下,由市政府对个别财力保障有困难的区县继续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并设立专项资金,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研究制订远郊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实施方法,确保远郊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较市区教师有更快增长。在远郊地区实施教师安居工程,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远郊地区中小学从教。

  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直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并将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同时提高中、小学校教师收入,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法律规定的教师待遇。

  加强监控执行到位

  政府义务教育办得怎么样由谁监督?尽不到责任如何处理?据了解,本市将完善义务教育督导机制,并加快相关立法。

  市教委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审计和统计公告等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同时,要求本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加大对社会公示力度,自觉接受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监督。

  本市将适时启动《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尽快完成有关地方法规的起草与修订工作。同时,加快清理和制订有关政府规章和文件,做好与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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