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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索赔案程序上无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32 每日新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台资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 (深圳 )有限公司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员工权益问题,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 3000万元,并向深圳中院申请冻结 2记者财产。目前,该案已经在深圳中院立案,进入排期阶段。法院表示不排除“提速”让案件早日开庭的可能。据透露,广东省高院高度关注该案。

  法院称程序上没问题

  29日,新华社记者就此案件联系采访深圳中院,遭到拒绝。当天,记者采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负责人,得到答复:深圳中院在看到媒体相关报道后,主要领导人召开会议研究,立案庭又重新审查了此案的所有手续,认为此案“程序上没有一点瑕疵和问题”。鉴于此案引起的反响巨大,深圳中院将加快此案审理进度,“快立案、快开庭、早日审结”。目前此案已经立案,起诉书很快将发到当事人手中。

  《第一财经日报》法律顾问张娟娟说,报社已通过公函向鸿富锦公司表示谴责,报社希望对方能作出明智选择,撤回诉讼,但对方并没有撤销诉讼的意思。

  鸿富锦公司的代理律师答复说:舆论对此案的质疑是不对的。

  告记者是诉讼策略

  富士康为何越过报社只起诉记者?法院为何要查封记者财产?就此焦点,深圳中院没有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但一名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我只能说,无论是立案、还是程序方面都是依法进行,没有任何问题”。

  在业内人士胡明忠看来,富士康选择告记者而不是报社,是一种诉讼策略,他认为报社也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而告记者绕开报社让诉讼更有威慑力。选择告谁,这是原告的诉权,报社目前不在被告名单之中,并不意味着报社没有成为被告的可能。但他同时表示,富士康这样做给人一种以财欺人的感觉。至于诉讼费,即便富士康赢了,也有可能面临着按比例来承担诉讼费的问题。

  法院有望开新闻发布会

  虽然法院方面目前未作任何回应,但有可能在未来几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因新闻侵权官司索赔 3000万的案件,这是第二宗。此前,长虹公司状告一报社就提出过 3000万的天价索赔,他们认为记者的失实报道致其股票跌停。之后长虹将媒体诉至四川一家中院,后该案以调解结案。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马光远认为,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此案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

  胡明忠认为,该案调解结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富士康状告记者,其目的不是为了索赔,是认为记者报道失实。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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