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处理群体性事件理念的新进展(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44 南方日报

  灾害风险管理

  段华明王金豹

  建国50多年来,我国积累了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现阶段党和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理念与实践,有了新的进展。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1957年,毛泽东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出发,对于罢工罢课游行示威请愿这些闹事问题,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他指出:“由于国内的敌我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人民群众和他们的领导者之间的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显露出来了。”防止这类事件发生的根本办法是“加强教育和扩大民主”。认为“如果不是采取争取团结帮助教育的方针,势必走向对抗”。可是,由于长期处于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等历史特点,并受当时国际局势的影响,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时,下意识地沿用熟习的经验和方法。从反右运动以后20年的时间里,背离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念,对尖锐批评和群体闹事,一概视为敌我矛盾与阶级斗争,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加以压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重新肯定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必须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采取不同于阶级斗争的方法来正确的加以解决。”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运用非对抗性的方法来解决。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下社会问题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人民内部利益关系多元化、复杂化的集中反映。尽管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某些对抗性的倾向,但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因此,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作为新时期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

  经济手段成为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根本途径。过去,处理群体性事件多从政治思想方面着眼,忽视物质利益的作用。刘少奇1957年曾指出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地表现在分配问题上,并建议要好好研究分配问题。但这一可贵思想可惜没有继续深入探讨,而继续把处理群体性事件重心放在政治思想方面,对物质利益这个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最根本的原因没有着重研究,对不同利益集团的产生、形成及其相互之间的矛盾,以及矛盾的协调和解决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仅仅依靠单纯的和空洞的说教。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岁月里,许多由于经济利益带来的人民内部矛盾事实上并不被承认,常常是被“压”了下来,“捂”了起来。例如:国家、企业和职工的矛盾,被“奉献精神”“解决”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被“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要求淹没了;职工之间、农民之间的矛盾,被“阶级兄弟”的称谓和“大锅饭”的分配机制冲淡了。一旦稍微越轨,如农民种自留地、房前屋后养鸡种菜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被要求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些都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最大需求。

  改革开放后,我们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承认人民的物质利益要求,对涉及物质利益、经济关系的矛盾,强调要靠经济杠杆加以调解和处理。邓小平说:“总之,要用经济的方法来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从当前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来看,占主导地位的还是物质利益方面的纠纷。例如:由于劳资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纷争;由在企业改制、土地纠纷中社会分配不公、少数干部不廉导致的利益纠纷;由对城建拆迁的长远利益的不理解导致的利益纠纷等。对此,要从物质利益角度来分析研究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善于用经济手段来处理。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让大家在改革和发展中普遍而且不断地得到实惠,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原由。这就是说,许多人民内部矛盾要靠人民币来解决。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现代化战略研究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