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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起将暂停对外国税涉税业务 10月8日应用综合征管软件后恢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46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实习生严薇通讯员乔俊楠)从9月21日15时起至10月7日止,全市暂停对外办理国税涉税业务。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广州市国税局将从10月8日起应用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从9月21日15时起至10月7日止,将暂停对外办理国税涉税业务。

  市国税局称,涉及出口退(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必须在9月15日前办理出口退(免)税

的认定、变更、注销、特殊政策退税等涉及出口退(免)税的各项税务事宜。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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