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花园物管告番禺物价局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46 南方新闻网 |
丽江花园物管告番禺物价局 要求其撤销要求该物管公司整改的文件并道歉 本报讯(记者贾云勇)今年4月,番禺区物价局发出《关于规范番禺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责令其停止现行的“一费制”收费方式,按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丽江物管因此将番禺区物价局推上被告席。昨日下午,此案在番禺区法院开庭审理。物价局责令物管整改 今年4月18日,番禺区物价局发出《关于规范番禺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表示,“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一费制’(即物业费、公摊费、代收代缴费等合并收取),违反了《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即政府指导价)等有关规定”。通知对丽江物管公司提出了6条整改意见,第一条即丽江花园住宅小区(别墅除外)物业服务收费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丽江物管公司“停止‘一费制’收费方式”。 收到通知后,丽江花园物管公司向区物价局表示,对有关通知内容“暂时无法执行”,并向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今年7月31日,复议申请被驳回,政府支持物价局裁定。 业主要求取消“一费制” 番禺区这个《通知》下发的背景是丽江花园长期的物业服务价格风波及业委会选举之争。丽江花园业主杨为勤等“民选代表”对区物价局这个通知的内容“感到满意”,他们认为这是一大批维权业主长期斗争的成果。 番禺区物价局郑卫东副局长今年4月间向记者表示,广州市物价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责成该局拿出对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整改办法,“这个通知内容是市、区两级物价局共同拟定的。”他同时表示,政府是站在最公正的角度上来处理丽江花园物业收费问题的。 “一费制”是否合法成焦点 昨日的庭审中,丽江物管公司提出,丽江花园的“一费制”是1997年广州市、番禺区物价局搞的改革试点,政府也充分肯定赞扬了“一费制”的成功经验。 丽江物管认为,“一费制”与政府指导价没有冲突,也不应因政府指导价而废止。如果要废止,政府也应单出文件宣布废止。番禺区物价局的《关于规范番禺丽江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不依法行政,对丽江物业名誉造成损害,其《通知》应予撤消,并向丽江物业道歉。 番禺区物价局表示,该《通知》下发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政府指导价是物业收费模式的转变,任何单位和部门都要严格执行。随着2005年1月1日政府指导价的实施,原来的收费模式都随之停止执行了。 双方进行了多次质证。庭审后,法官宣布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