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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货主抵制船公司额外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47 南方新闻网

  全国货主抵制船公司额外费

  业内人士呼吁成立深圳国际贸易货主协会

  本报讯(记者李斌通讯员畅歌)由深圳等地掀起的货主企业与国际大型船公司就后者收取的额外费用的对抗,即将演变成一种全国范围的行业抵制。9月初,一场中国货主维权高

峰论坛将在深圳举行。届时,来自各地的货主行业代表将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展开讨论。

  据统计,2005年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为1619.71万标准箱,是全球第四大港口。然而,从2001年开始,一些船公司开始向货主收取“换单费”等额外费用,导致中国货主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

  在2004年底深圳举行的博鳌论坛深圳物流大会上,双方的矛盾便集中爆发了一次。就世界著名船公司——A.P.穆勒-马士基集团(以下简称马士基)在中国口岸收取的码头作业费(THC)、签单费、换单费和铅封费等费用一事,深圳、厦门两地的集装箱拖车行业代表在会上当场提出了质疑,并炮轰其收费不合理。随后,马士基于2005年5月1日宣布在深圳口岸取消和废除“换单费”,同时却又在全国各大主要口岸开征其它费用。

  进入2006年以来,中国货主维权力度不断加大。4月18日,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THC)调查结论的公告》;4月28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网上公布了一份《告全国货主、货代书》;另外,为了维护货主权益,上海、江苏、山东等地都成立了区域性“货主协会”。深圳业内人士指出,也应及时成立深圳国际贸易货主协会,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据悉,在即将举行的这次论坛上,将邀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会长周可仁等来自法律、贸易、海运等方面的学者专家与会,与各地货主行业代表一起就当下中国各地货主维权的状况、趋势和途径展开讨论。

  新闻链接

  马士基收费案移至广州海事法院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通讯员曾慧芬)深圳铁力将国际货运巨头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获悉,一度引发全国媒体关注的马士基收费案目前已由深圳罗湖法院移交至广州海事法院。

  去年12月22日,深圳铁力认为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无合法依据,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至罗湖法院。罗湖法院受理此案后,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属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或者国际海运货运代理业务纠纷,应该移送海事法院审理。目前此案已移交广州海事法院。

  货运业内人士认为,此案将直接影响马士基公司在全国八口岸收取的费用是否合法的争议结果。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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