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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接访地点明起改在各局进行 接访群众日制度要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见习记者/郑佳欣)今天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将在市信访局接访群众,这是局长接访最后一次在市信访局进行。记者昨日获悉,从9月1日起,局长(主任)接访群众的地点将改在各局本部进行。

  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实施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和局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度的情况报告》。其中,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原则上按原定方法执行,并作如下改进:由受

理中心制定市长接听电话安排表,报市政府审定。由办公厅结合受理中心场地改造,适当改善市长接听电话环境,尽量减少外部干扰和影响。受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市长接听电话后的跟进和督办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得到妥善解决。

  报告中提到,信访局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职能部门又一时未能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报分管市长,由分管市长约访群众代表,听取意见。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完善市长接听群众来电工作制度的补充。

  局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度也将调整。明天起,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地点改在局本部进行。接访公布由信访局发布;具体接访组织工作则由各局自行组织。同时,还将建立接访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在局长(主任)接访后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市政府,抄送信访局。信访局要定期对各部门落实局长接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报告要求,凡赋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都要建立局领导接访群众日制度,每月最少安排1次,并将其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已经建立公共门户网站的政府工作部门,都要设置群众信访网页,接受群众投诉。尚未建立的要抓紧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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