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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土地大限两周年 开发商仍然叫“地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06 中国新闻网

  

“8·31”土地大限两周年开发商仍然叫“地荒”

  今天是“8·31”两周年,难道“8·31”真的使房地产开发商无地可用了吗?中新社发 纳梦月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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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31日电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潘石屹29日在朝外SOHO自家门前坦言“十分缺地”,而且他还说,不仅他缺,“北京大多房地产开发商都缺地”。“地荒”,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面临的困难。今天是“8·31”两周年,难道“8·31”真的使房地产开发商无地可用了吗?

  在一个关于“8·31”两周年的研讨会上,有人认为,土地价格上涨的直接原因是因为“8·31”后,国家规定所有的土地用地都实行“招、拍、挂”,土地价格由市场进行调节。众多开发商的公开竞争,使得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在理论上,价格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调节的,而与土地的出让方式无关。市场上可供开发的土地较少,使得土地价格不断上涨,这是价值规律的正常结果。北京市两年内政府批准开发的土地大致为1100万平方米,而北京市2005年仅住宅期房的土地需求量就达到2000多万平方米。由此推论,则地价涨是市场调节的必然结果。

  对于开发商所购土地两年内未开发的将被收归国有,很多房地产商也颇有微辞。两年前,大家都想在到“8·31”之前“抢”出些地来,因此有些开发商见地就抢,来不及对土地及其周围进行评估。“8·31”前匆匆过关的这300多个土地项目由于不能拆迁等原因,大多无法开发,而两年之后,这些土地该收回吗?

  一些开发商认为,这些土地并不是所谓的“成熟用地”,不是合格的土地商品,因此他们虽然拿到了地,只能“望地兴叹”而难有所作为。一个开发商说:我们不是不想盖房子,我们比国家更急。5月份出台的“国六条”规定,“70%”的土地面积要建90平方米的住宅,在开发商看来,他们在购得土地时并未被告之这一条款,因而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他们认为,这一规定应在政策出台后所购的土地中施行。(陈雪根 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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