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盗用他人身份虚开增值税2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31 信息时报

  避免成为身份盗窃的受害者,要注意几点:

  1.在你透露你个人资料之前,询问对方是否可以用其他资料代替个人资料,以达到个人保密的作用。

  2.注意你每月的信用卡账单。如果你的月账单没有按时寄来,你要与信用卡公司联

络。

  3.随身不要携带过多的各类身份证件或信用卡。

  4.在电话里、信件中或网络上不要轻易透露个人资料。

  5.工作场所,要了解谁有你的个人资料,并要确认你的个人资料保存在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廖国添 吴娇 蔡燕华) 一向守法经营的商人邹庸(化名)等人突然被公安机关作为经济犯罪嫌疑人调查,原来是有人盗用了他们的身份证资料用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真相查明前,来自各方的压力不仅让公司被迫停业,更让邹庸等人蒙受不白之冤。日前,中山市中级法院对这宗侵犯姓名权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正当商人突成涉案对象

  2004年5月,中山某贸易公司股东邹庸等6人突然被告知,他们成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涉案对象,需随时配合相关调查。随后,国税部门提取公司账簿、报表等资料进行税务检查。公司被迫停业,邹庸等6名守法经营的商人蒙受着不白之冤。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关键人物浮出水面,这个人叫郑菁(化名),经营着中山市某财务会计咨询服务部(以下简称信诚服务部),从2003年始为贸易公司代办工商等手续,其掌握有邹庸等6人的身份证资料。

  中介私用资料违法代办

  据调查,2003年5月,周某、关某等人为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牟暴利的不法行为,提供了两张假身份证,请郑菁想办法为其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明知周某二人的行为不合法,郑菁还是满口答应。为凑够新公司必须的法定人数,郑菁私自使用邹庸等6人的身份证资料,凑数成立了以“韩振鑫”为法定代表人、邹庸等6人为股东的中山市恒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公司),并顺利办理了恒顺公司的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领取了相关证照。打着恒顺公司的幌子,周某、关某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税款金额高达2300万元。

  侵犯姓名权需登报道歉

  2005年9月,周某、关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中山市人民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共处罚金35万元。

  2005年3月,邹庸等6人将周某、关某、郑菁以及恒顺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为6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各10000元。

  法院审理认定,恒顺公司、周某、关某、郑菁的行为已构成了对邹庸等6人基于姓名权受到侵犯导致名誉受损的共同侵权,被告应连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恒顺公司、周某、关某、郑菁在报纸上登载向邹庸等6人的道歉声明,为他们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邹庸等6人精神抚慰金各2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