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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审判“下级告上级”案应防止舆论干预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34 正义网

  这是一场引人注目的官司。原告: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政府;被告:周口市政府。2006年8月28日这一天,郸城县城关镇政府状告周口市政府的官司如期开庭,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这样的官司在国内尚属首次。(据《大河报》8月28日报道)

  当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发生权力冲突与法律争议的时候,通常是下级服从上级,法律服从权力,这在不少国家都存在。镇政府公然“犯上”打破惯例,值得庆幸,舆论也不吝

赞美之词,正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彭宗超所说:“如今,郸城县城关镇政府敢于诉诸法律解决它与上级政府争议的行为,确实表现出相当的政治勇气。不管这个案子结果如何,这个事件本身就预示着我们的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有了了不起的进步。”

  从报道中可知,这实际上是一起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争议案。县政府下发的《郸政土(2005)75号》文件规定,退休领导张显荣享有那块有争议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镇政府对此却有质疑,但行政复议又超出了时效,因此,一场“下级告上级”的官司便产生了。

  也就是说,案件是有极大争议的,法院最终审判还需要一段时间。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笔者几乎没有发现上级政府的声音,舆论一边倒的态度令人忧虑:新闻报道应遵循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作为公众信息的把关人,媒体最接近信息来源,他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向公众传达全面完整的信息,给公众理性的启示。

  舆论监督当然很重要,它可以提高审判质量,揭露司法腐败,对社会正义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但舆论毕竟不是法律,更加不是仲裁者,我们理应知道,利益群体的表达是双方甚至多方的,不管存在多么貌似合理的原因,任意偏向某一方都不妥当——媒体过分搅局,舆论倾向明显,只会损害监督的有效性,增加监督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给接下来的法院审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法院的法官和审判委员会是否会因此做出有利于下级政府的判决?舆论的一面倒是否会干预司法独立,防碍司法公正?对于这些问题当地的法院都应该注意,千万别让刘涌案件中媒体舆论的大规模介入再次重演。

  地方政府的破冰之举很有标本意义,但没有必要无限海量延伸,媒体在发布舆论时要注意限度,不要过分参与,只有司法相对独立,案件才能取得合理的审判,而下级告上级才告得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

作者: 刘先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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