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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居委会也有“官气”?真够让人头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39 浙江在线

  ●有了“官气”的居委会,是很让人头疼的。它可以一边堂而皇之地从政府手中接过工作经费和补贴,一边又像企业一样,理直气壮地从事市场经营。对居民而言,它的“自治”却形同虚设,社会监督难以发挥效用;对政府而言,它的“官办”又缺乏法律依据,行政监督也就难以到位。

  有这样一个很“牛”的居委会:以建办公室为名,违章占用小区绿地,虽有受害居

民联名写信申诉,电视台舆论监督镜头跟踪,省长、市长批示查办,可居委会却仍施工不止。

  客观地说,居委会盖违建不是什么新闻。笔者曾经居住的南京某模范社区,大部分违建是居委会名下的物业。从办公用房到车棚、超市、出租棚屋,一些地方的居委会违章建筑形态之丰富,搭建思路之开阔,远远超出居民们的想象。那个很“牛”的居委会,不过是这类事件中一个极端的例子而已。

  很多居委会对自己违章搭建振振有辞――由于社区经费少,不得不想法子补贴开支。听起来,违章搭建是居委会不得已而为之的委曲求全之策。事实恐怕并非如此,在敢于违章搭建且霸气十足的背后,是许多居委会自我定位的异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服务,包括协助政府对居委会所在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居委会既是自治组织,当是百姓利益的代言人,其工作重点在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协调管理。但在一些地区,由于相当一部分的政府部门对社区建设的片面理解,把转变职能、重心下移当作把组织机构设置延伸到社区,习惯于把社区居委会当作下级来对待,居委会大部分精力用于应付来自市、区、街道等各级政府的行政命令。久而久之,一些居委会也就把自己看成是基层官员就很有了点“官气”。

  有了“官气”的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上未必有大起色,但在创收经营上却如鱼得水――利用某些行政关系搞创收,比如在行政保护下搭建违章建筑。这一点,占绿盖办公楼这样的事件是很具代表性的。当居委会违章建筑遭居民和媒体质疑时,市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不是立即调查,而是推委与挡驾――面对记者为何未经规划就违法兴建的追问,某政府工作人员竟然回答:规划不就是一张纸吗;面对专程从海外赶回来期待解决问题的居民,当地某位政府官员在电话里只说了一句话:你回去吧,不会有人跟你谈;当受害的居民与违章建筑施工单位发生冲突时,肇事者虽当场被民警带走,但事后很快就被释放。

  这些有了“官气”的居委会,是很让人头疼的。它可以一边堂而皇之地从政府手中接过工作经费和补贴,一边又像企业一样,理直气壮地从事市场经营。对居民而言,它的“自治”却形同虚设,社会监督难以发挥效用;对政府而言,它的“官办”又缺乏法律依据,行政监督则难以到位。所以,居委会带头搭建违章建筑之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事件才会层出不穷。

  从法律所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来看,居委会应该是政府与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一个官气十足、只看重自己小团体利益的居委会是很难担当这一角色的。对这类居委会,解决之道只有一条――罢免和改选,让居委会回到协助政府服务社区、替社区居民利益代言的轨道上来。

作者: 郝洪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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