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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不超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1:43 红网-三湘都市报

  ■周明华

  新学年开学在即,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规范教育收费会议上提出,完善和坚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成都晚报》8月30日)

  我们当然很欢迎这种教育政策,但关键的问题是,“不超三成”到底由谁来监督执行?靠学校的自觉?显然不行!就拿我孩子所在的一所重点中学来说,学生上千人,而择校生比例早已过半,那些择校生入校至少上万元的“建校费”,一年数千万的“收入大单”,几乎可以摧毁任何的“规定”。

  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学校应付监督的办法可谓五花八门。比如,不写发票、只给白条;绞尽脑汁地隐瞒实际“择校生”人数;将绝大多数“择校生”父母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艺术”地改写以备检查……

  靠教育主管部门来监督?当然有成功的可能,但很困难。因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是处在利益共同体的同一层面,这种关系的存在,会掣肘教育主管部门公平、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

  恕我直言,无法监督的规定完全可能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其实,根治教育不平衡办法并非没有,关键是要既有“言”还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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