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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两条再躺手术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1:43 红网-三湘都市报

  

添两条再躺手术台

  8月30日,一患者家属在手术前认真阅读《手术同意书》 记者 田超摄 ■记者 胡忠民 通讯员 风雨 实习生 罗湘颖

  编者按“有什么别有病”,讳疾忌医,刀光鲜血消毒液,一直以来,医院多少让人

觉得害怕、恐惧和残酷,这一方面是因为病魔作祟,另一方面是医院面对病人的身心,往往只看到一个“病”字,而忽略了后面的“人”字,重治“身”而慢待后面的“心”,人性关怀缺失,使人谈医色变。《〈手术同意书〉呼唤温情》、《孕检本请你命名》两文试图融化医院的“冷”和“硬”,期待医院更多地看到病人的“人”,重视身心的“心”。

  哪怕是一个常规手术,但呈现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的《手术同意书》,其中谈到的并发症等等内容,可能会令他们难以承受。浏阳市一患者手术前,自行在《手术同意书》上添加了几项内容,院方随后接受了他的要求。老人的举动并没有涉及同意书的实质内容,但却能引起我们关于一个问题的思考,究竟是保护患者知情权,还是“方便”医院推卸责任,《手术同意书》是否能以另一种温情的面孔出现?

  患者不敢接受手术

  8月中旬,浏阳市61岁的退休干部老王被小车撞伤,经浏阳市人民医院骨伤科医生检查,“左锁骨远端骨折、错位,需动手术”。

  手术前,根据惯例,医院向患者出具《手术同意书》,要求老王签名。《同意书》上,医生手写了手术的风险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并发症:麻醉意外,伤口感染,骨折不愈合,内固定松动。

  《同意书》有固定格式,其打印部分写着“我对以上各条款均已了解清楚,同意接受手术治疗,并愿承担因该手术带来的各种风险”。

  看到同意书的当天,老王并没有签字。在看完《同意书》后,老王说他一度很恐慌,产生了不敢接受手术的想法。

  “给我的感觉就是,医生对存在的风险概不负责,全都必须由患者自己承担”,医院是否借此推卸责任?在随后的了解中,老王得知,院方《同意书》只是将可能存在的情况列出,事实上很多情况并不会发生,老王认为这样的同意书是不合格的,它平添了患者的心理负担。

  考虑了整整一天之后,老王在《手术同意书》上增加了两点自己的意见:“一、请谭景初主任主刀,相关医护人员配合;二、植入的钢板本人要过目、拍照。”

  拿着患者已签好的《手术同意书》掂量再三,谭医生最后终于接受。“其实我对他的手术很有把握,当然患者为了更安全地动手术,加签的两条是合理的,我也能够接受。但如果多签的部分超出了我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就另当别论了。”谭主任这样解释他的初衷。这是属于我的个人行为,只要要求合理,我们就可以接受。

  当日上午9时许,医院对老王进行“肩锁钩钢板植入术”,手术前,根据《手术同意书》的医患约定,谭医生将即将植入老王体内、价值3400元的五孔钛合金肩锁钩钢板让老王过目,谭医生还安排一名医生用老王提供的相机,现场拍下了手术过程。

  手术很顺利,《同意书》上所列举的可能存在的并发症并没有出现,老王目前恢复状况良好。

  《同意书》由来已久

  据了解,术前签《手术同意书》,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一项传统制度,也是医疗系统内部的一个要求。

  以前的手术同意书,只是医生根据病人及手术的情况,自己写一份简单的东西来告诉患者,并让其签字,然后由医生保留。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一些相关法规的出台,手术同意书逐渐规范化,患者不仅要签字,而且自己也要保留一份。

  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

  《职业医师法》也规定,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和家属介绍病情,为了使病人和家属能够理解手术同意书上的各项条款,医生应当向病人和家属作详细的解释说明,直到病人充分理解并自愿签字,以防手术不测和术后面临的一些麻烦。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年前,国家卫生部曾专门对病历书写的规范下文,而手术同意书就是病历的一个部分。所以术前签字的做法,不仅可提高医生素质和医疗质量,也保护了患者权益。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将病历复印一份,作为鉴定的依据。

  《同意书》不是免责书

  签字之后,医院是否就可以不负责任?我省法律专家指出,患者不要过于担心。

  我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主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它属于病历文件,是术前医生和患者的谈话记录,不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书。医院并不能据此免除相应责任。

  毕竟手术同意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充当医生的“护身符”。省内某大医院的一医生说,我们的绝大多数医生都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即便病人手术之后出现了意外,医生也不能仅凭手术同意书就推卸责任。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手术同意书能免任何责任。

  如果病人手术后确实出现了问题,也不是手术同意书就能解决的,这时会由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如确实是医生过错,那他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让《同意书》减少恐惧感

  但手术同意书给病人及其家属带来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

  如何让《同意书》既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又不至于过多增加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压力,来自患者及医方的意见均表示,最大限度地发挥有利的一面应成为共识。

  患者们更多的呼吁是,有关方面应尽早制订出公平、通俗的手术同意(协议)书,其中应特别考虑到作为弱势地位群体——患者的利益,协议内容应通俗易懂,少用专业术语,以真正实现医患双方地位的平等。除此之外,医患双方还应加强沟通,解除误会和隔阂,做到相互理解。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称,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术前签字这项制度短时期内是不会改变的。但医生在让患者签同意书时,可尽量多为患者实施一些人性化服务,给患者多一些心理安慰,尽量减少他们的恐惧感。一个好的医生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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