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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电子警察上地图体现三大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3:59 四川在线

  8月29日,由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交警支队以及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汽车生活地图册》面市,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126处摄像头、电子眼和测速路段信息被载入图册。据悉,在地图上公开“电子警察”信息,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8月30日《今日早报》报道)

  自从有了“电子警察”,人们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一方面,电子警察有效缓

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大大提高了交通监控的准确性和违章处罚的可信性。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交警部门过分依赖电子警察,使其异化成为“处罚机器”,从而引起民众对于“以罚代管”、“执法经济”的诟病。

  诚然,面对交通违章行为,电子警察只能是忠实地记录下来,“一拍了之”,但我们的交警部门却不能坐享电子警察的记录,“一罚了之”。在交通智能化管理成为趋势的今天,电子警察的安装只是达到了技术上的要求,与之相配套的还需要“软件”的提高。而电子警察上地图,让我们看到了交警部门管理思路发生了可喜的转变。笔者认为,从中体现出三个方面的进步。

  其一,电子警察上地图能够起到增强教育、警示交通行为人的作用。从法的功能来看,法律具有三种功能,即警示、教育和制裁。现有电子警察执法方式,大多只是为交警部门事后处罚提供依据,具有制裁功能,而没有起到事先警示和加强教育的作用。这在客观上难免滋生一些驾驶员的侥幸心理,进而采用“电子狗”等反测仪器与交警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无助于遵守交通秩序习惯的养成。显然,在地图上公开电子警察信息,变事后处罚为事前警示,驾驶员在经过这些路段时就会注意车速,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通行质量。

  其二,电子警察上地图体现了交警部门执法的阳光化和人性化。电子警察偷拍虽然没有相关法律加以禁止,但却是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按照法律精神,法律的本身和执法过程都要在人们明知的前提下才能遵守。阳光的、公开的执法环境,是减少交通违章和拥堵,让违章司机心服口服接受处罚的必要前提。同时,对于外地司机来说,由于对当地的单行道、禁止右转等交通规定不熟悉,往往被电子警察逮个正着。而通过地图来公开电子警察及相关规定,是交警部门服务驾驶员的人性化之举,使其能够“一册在手,畅通全城”。

  其三,电子警察上地图有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从秩序的角度来看,公共秩序可以分为两种,即强制的秩序和自愿的秩序。强制的秩序,往往是依赖惩罚等强制力来规范每一个人,使其遵守秩序。电子警察偷拍就是冷冰冰的强制行为,往往使人选择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段肆意违反交通法规,来宣泄心中的不满情绪。而将电子警察信息在地图上公开,实现从以惩罚为本的强制秩序到以人为本的自愿秩序的转变,体现了对驾驶员自觉性的信任,使其会心一笑,文明而体面地遵守交通秩序。

  由此可见,公开电子警察信息都是对电子警察功能的拓展延伸,有利于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交警部门、驾驶员以及公共交通秩序的“多赢”。希望这一做法能够被更多的城市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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