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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见贤思齐"与"见恶共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4:24 东方网

  日前,“文革”中常常见到的“天下共讨”之情景再现,起因是重庆某读者投诉其不孝顺的博士姐姐的文字见报后,读者中群情激愤,纷纷要求公布其姐姐的名字。某家公司全体员工也加入到了声讨不孝女博士的行列:“真是天理难容,竟然有这样的女儿,还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我们全体员工希望弟弟能勇敢站出来,不要再维护无情姐姐!”(8月31日《重庆青年报》)

  实际上,中国从古至今,历朝历代,都不乏对养育他们的父母恩断情绝的“不孝之子”,其中许多人的表现,跟这位不孝顺的女博士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发生在不孝女博士身上的情形,毕竟属一家之私事,一件不孝之个案,竟遭到如此“天下共讨之”的“待遇”,甚至发展成“公司全体员工声讨女博士”的盛况,仍令人为之感到匪夷所思。而此番“天下共讨之”的情形,更让人产生一种“走调”或“跑题”的担心了。

  的确,一个人既然能对将其抚养成人的父母如此无情,不光在道德道义上难有立足之地,甚至还将受到法律的匡正和惩罚。因为作为成年之子女,孝顺父母,尽心尽孝,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可是,要对之不孝行为进行纠偏和匡正,让其重新回到正确为人的轨道上来,除了对其进行道德上的谴责之外,更可以走法律的途径,而所有这些工作,则必需由其父母或家人亲自来完成。而舆论无情的围堵和声讨,或置身事外者的高调讨伐,都不仅于事无补,还容易导致事情的恶化,这也是这位读者为是否透露其姐姐姓名而倍感困惑的原因所在。

  再者,以“公司全体员工”的名义,去声讨一位跟自身没有任何关系的不孝女博士,本身也就显得有些荒唐。试想,一个集体首先把自己置身于讨伐他人的“道德制高点”,然后不问青红皂白,抡起道德大棒,一齐挥向一位背负了不孝之名的女子,这样做难道真的公平吗?我就不信这家公司的“全体员工”当中,每个人在道德上都没有一丁点的瑕疵,都拥有起而讨之的权利和资格,甚至“全体员工”中竟没有一个不孝之人。而从具体的个案进行考量,在“公司全体员工”当中,有的在其父母面前比女博士做得更差也说不定,只是其没有暴露在公众或媒体的视野或火力之下罢了!

  圣人为国人留下了“见贤思齐”的教诲,一些人“见贤思齐”做不到,便退而求其次改作“见恶共讨”了。“见贤”固然当“思齐”,“见恶”则更应“三省吾身”。假若面对不孝的女博士,我们每个人都能把自身作参照,反思一下自己对父母的“孝”是否履行到位,查找一下自身在道德修养上到底有无类似的瑕疵和不足,不比如此上下齐动员甚或“天下共讨之”更具实际意义吗?


作者: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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