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村官”贪污腐败成新农村建设绊脚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5:34 大众网-农村大众

  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官”不大,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中国有9亿农民,分布在60多万个行政村中,约有500万村干部在管理这些村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们的作用举足轻重。然而,近年来,村干部违法犯罪频频发生,由此引发的百姓上访告状连续不断。

  “村官”虽小,但其腐败行为影响却大。村干部违法犯罪破坏党群关系,助长腐败

风气,影响社会稳定,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村官”犯罪有哪些特点?危害何在?围绕这些问题,半月谈记者深入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农村展开了调查。

  村干部犯罪呈高发态势

  “村干部犯罪现象日益凸显,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都在不断增大,老百姓怨声载道。对村干部的监督的确该好好研究了。”这是记者在基层检察院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奋战在反腐一线的检察官们,对于村干部职务犯罪有着深切的体会。

  2005年初,一封由142名村民联合签名的举报信,寄到了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信中控告韩庄镇前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大权独揽,村务、账务不公开,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行为。该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孙洪山告诉记者,根据信中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调取了韩庄镇前义村1999年以来所有的账目,又找来村现金出纳刘某盘点库存,发现缺少30多万元。经审讯,刘某交代了23万元被村支书和村主任擅自批准借给各自的亲属使用,另外11万元被刘某自己挪用的犯罪事实。

  此案仅仅是微山县“村官”职务犯罪的冰山一角。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微山县检察院共受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条,涉案金额330余万元;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17件28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13件22人。微山县欢城镇全镇77个村,曾有12个村的村民向上级反映过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问题。孙洪山不无忧虑地说:“农村干部犯罪已呈现高发态势。”

  微山的情形绝非个案。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自2003年建院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4人,其中涉及农村干部案件就有6件12人;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举报占到了总量的70%以上。

  敛财手段五花八门

  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董钊介绍,在村干部腐败案中,大权在握的村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犯罪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另外,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这“三大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也并不鲜见。更有甚者,犯罪嫌疑人往往拉拢腐蚀乡镇干部,共同腐败,结果是“查出一个,带出一窝”。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数百万,甚至几千万元。

  “利用职权,以贪污、截留、私分、挪用等形式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款、扶贫优抚款等国家下拨的各种款项,是村干部腐败案件的主要表现。”董钊告诉记者。此外,村干部还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厂房等方式,贪占集体资产,大肆中饱私囊。

  这些村干部的敛财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手段一,相互勾结,联合作案。2004年3月,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赵庄村原村主任赵阳锁伙同出纳岳秋伟,以村委会要给群众兑付附属物款的名义,借来土地款100万元。此后,二人将此款存入私人账户,并用于开办洗浴中心。2005年3月,山东省微山县欢城镇后寨门口村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共同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30余万元。

  手段二,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直接侵吞。2000年,郑州市经济开发区大里村村主任金明池将400万元补偿款存到自己账户上。2002年,金明池又故伎重演,将400万元公款隐匿下来。

  手段三,以种种名义,虚报冒领和公款私分。2004年,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村村干部腐败案暴露,“两委”班子几乎全部落马。据调查,从2000年至2003年,他们多次采取虚列冒领或虚增补偿金等手段,套取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和为村民发放的青苗费、安置费等补偿资金并进行私分。据查,他们先后17次共套取80余万元土地补偿金。

  记者发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税费的减免,当下,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而且,一些村干部作风霸道、仗势欺人。

  河北省武强县南新兴村是一个典型农业村。全村900口人,约有3000多亩地。当地农民以种植小麦、棉花、玉米为主。村民告诉记者,2004年村支书刘占马以归还村里70万元债务为名,强行以个人名义承包了村里的机井。随后,他擅自将村里的农业用电提高到0.90元/度,谁想浇地必须接受这个价格,而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电价是0.399元。面对高额的电价,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要么多掏钱,要么给地少浇水。当地村民王文泽对记者说,1亩小麦浇一次水用电40多度,每次要多交20元钱,而全年需要浇五次水,为此每亩地就要多交100元钱,农民简直是不堪负重。

  村干部腐败不除农村社会难以和谐

  在很长时间里,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吃喝喝、多占多拿,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

  其一,直接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村干部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通过巧立名目、偷梁换柱等诡秘手段,将集体资产化公为私。在不少地方,“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老百姓叫苦不迭。有人将村干部违法犯罪比喻为淋巴癌,传播转移速度高,给村集体造成巨大的损失。

  其二,破坏了农村基层稳定。村干部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有些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日积月累,农民的积怨终要爆发。在农村,由于村干部腐败,数百名农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长期上访的事件屡有发生。

  其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干部是领军人物,他们担负着带领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重任。而他们一旦背离党的宗旨,把权力作为牟利的工具,党的惠农政策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对于广大普通农民群众而言,村干部就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者。老百姓从他们的一言一行中来认识和评判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最关心、最痛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现象。因为与“村官”朝夕相处,干部是廉是贪农民群众最清楚。所以,村干部贪污腐败,最易破坏党群关系,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

  “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干部一面旗”。如果身边的干部个个模范,农民就相信党和政府;反之,身边的干部贪污腐败,他们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和希望。因此,村干部腐败不治理,农村社会难和谐;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不遏制,社会主义新农村难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村干部的素质,采取切实措施铲除“村官”腐败的根源,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半月谈》/孙爱东赵仁伟李钧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