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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涨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是难过垄断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5:36 石家庄日报

  郭之纯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近日透露:去年建行人均收入只有8.8万元,而交通银行是9.8万元,中国银行人均更达10.3万元,所以今年建行将大幅提高员工薪酬30%,另外还将实施全体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北京晚报》8月28日)

  人均年收入8.8万元,是高是低自有判断。今年3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3号通告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依此,建行“只有8.8万元”的人均收入,却已是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的4.78倍。此等工资水准犹嫌不足,还要再涨30%,并还将实施“全员持股激励”,一时间,真是难以描述对此消息的感慨。

  今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7月6日,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同样问题听取了党外人士的意见。在这两次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完善分配制度,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由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保低、扩中、调高。而其最主要之处又在于调整两极,即提高过低收入、抑制过高收入。

  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言,建行“涨薪30%”的消息,简直就是一种讽刺。建行是国有银行,上市后仍为国有控股银行,其员工超全国平均水平4.78倍的收入,毫无疑问亦属当调整之列。然而,如此高收入,却仍要逆调整之势而飞涨,令人不免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何进行产生担忧。

  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许多专家曾经指出:垄断行业是个大难点。从建行的涨薪意图看来,确实如此。而且必须看到,像建行这类垄断企业的高收入,并非因为其劳动性质有多么特殊或作出了多么突出的贡献。我并不反对给一些特殊人才高薪,但一般银行员工,其工作并不特别复杂繁重,也难言创造出了比别人高出多少的社会价值。据报道,中国建设银行今年上半年度取得纯利232.23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8%――盈利下降了,但涨工资的计划却仍是如此急迫,令人不免怀疑:这是一个企业应有的正当思维和管理方式吗?

  当然,只是指责建行或许有些不公平,因为据郭树清董事长的透露,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人均收入更高。那么,这些信息实际上已经表明了这样一个严峻事实:一些行政垄断性行业,其员工收入超高已经具有普遍性了。往深里看,就是一些垄断性行业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政策“置若罔闻”。如果再进一步考虑到,银行业曾被国家屡屡“输血”,国家近年来已为四大商业银行的亏损“埋单”数万亿元,这些国有银行员工如此高薪,并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

  最近的房地产市场给汉语贡献了一个简洁的新词:“空调”,即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诸多调整政策,均因受到种种明暗抵制而落空。现在看来,这一新词或许已难以让房地产界“独享”。如果建行“涨薪30%”的意图成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将有可能同样地陷于“空调”。因为既然建行能够“向上看齐”、“想涨就涨”,其他垄断性行业,势必都不难找到各自涨薪的“标杆”和理由。那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高”,也将随之落空。而如果垄断企业竞相涨薪,这些企业的成本就将大幅提高,贡献于国家的税收分红等就将相应降低,由此国家用于扶持低收入阶层的资金来源也会减少。如果形成这种状况,无疑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尴尬。而且,容忍一个人均收入已超平均水平近5倍的行业继续涨薪并兼“持股激励”,无疑也会给其他行业带来更大的不公平感,激化社会矛盾。

  所以,要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就必须对垄断性行业的自利冲动加以抑制。垄断行业既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面临的最大关口,也是第一道关口,要有效推进这一改革,就必须清除这些拦路虎。如果“政策不度垄断关”,该政策就无法惠及更多百姓。

  来源:人民网《中国青年报》

  相关链接:金融业高管薪酬为何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邱兆祥

  金融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过高收入,刺痛着许许多多低收入者的敏感的神经,特别是强化了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感,加大了他们社会心理失衡状况出现的几率,从而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对改革的支持度。

  我国目前的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公司等垄断色彩浓厚的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过高,增加过快,问题突出。以银行业为例,高管人员的年薪待遇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已引起包括学者在内的许多人的质疑。

  银行高管薪酬几何

  据报载,建行在今年4月颁布的2005年年报显示,该行在2005年支付给行长的薪酬为110.5万元,支付给董事长的薪酬为85.4万元。交行披露的年报显示,行长2005年的薪酬为106.031万元,董事长的薪酬为96.031万元。有关部门已于2005年明确把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董事长的年薪定在120万元。

  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的薪酬更是高得出奇。据报载,招行行长2005年税后薪酬267.83万元,为境内上市银行中薪酬最高的行长,其他两位副行长年薪近14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行长2005年税后年薪高达191.61万元,其他几家境内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的年薪也都同样很高。这些股份制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年薪很高却还没有与业绩紧密挂钩,因经营状况出现问题而减少高管薪酬的案例极为鲜见,甚至出现股东收益下降而高管报酬大幅度提高的怪事。例如,有家上市银行2003年每股加权平均收益下降27%,高管人员的薪酬总额却增加了72%。

  商业银行行长除享用高薪外,还有可供支配的巨额行长基金,能用于应酬埋单。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年薪最高时平均每天的收入高达近万元。

  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会诱发金融腐败

  金融企业员工的收入拉开差距、档次,要合情合理。作为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高管人员到底拿多少,社会公众有权“说三道四”。这是因为它关系到维护中小股东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机会不均等,分配不公平,是影响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障碍。即使在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少数人的收入水平过高,也可能会引起公众的不满。

  事实证明,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不仅会严重影响效率还会诱发金融腐败,加大金融风险。近年来,银行系统大案要案连连不断,就说明了这点。凡是关乎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利益的金融企业,绝不能允许少数人将公众利益个人化,不能乱搞激励,否则难免会出现问题。就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高管人员看,虽然不乏有优秀的银行家,但也有王雪冰和张恩照那样的行为不端的腐败分子,总体素质还不够高。对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高管人员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多讲理想信念和献身精神,多讲努力学习现代金融知识,以提高总体素质。这才是真正能促进我国金融业长远发展的大事。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按细行业分组,2004年薪酬最高的是金融业中证券业。此外,基金、保险等金融企业员工的工资也都很高,这些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年收入更是高得惊人,甚至超过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们的薪酬。其他诸如电力、电信、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高管们的年薪,也大都远远超过了合理的限度。

  垄断高收入刺痛低收入者神经

  金融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过高收入,刺痛着许许多多低收入者的敏感的神经,特别是强化了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感,加大了他们社会心理失衡状况出现的几率,从而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对改革的支持度。因此,金融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年薪过高的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任其扩大,针对金融等行业高管人员收入过高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这些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克服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关乎着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关乎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股份制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确定不合理,说明这些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因此,要加快建立使众多中小股东利益能得到切实维护的机制。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通过外部力量强化监管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或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金融企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不仅有权知道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而且还必须获得众多中小股东的认可。 (邱兆祥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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