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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名画托运丢失只赔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5:52 深圳晚报

  8万元名画托运丢失只赔20元

  ■货物品名标明资料,没买保险,只能按不超过20元/千克的标准赔偿

  ■托运者质疑赔偿标准过低,对承运方缺乏监督

  本报记者曹颖实习生郑创彬报道日前,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一个月前,他委托快递公司托运往天津的两件贵重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由于刘先生此前没有为这两件物品买保险,快递公司只能按照普通物品标准即不超过20元/千克进行赔偿。

  投诉原委:托运画作寄丢只赔20元

  刘先生是一家拍卖公司的员工,在前不久举办的一次拍卖会中,有几件画作没有拍卖出去,他需要将这些作品寄还给原作者。7月15日,他委托宅急送公司将一幅画和一个扇面寄到天津,快递公司承诺两天内就能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7月17日,刘先生委托的收货人没有收到物品。刘先生非常着急,立即与托运公司的投诉部取得联系,公司也答应对事情进行跟进,可一个多月了,这批货物一直都没有找到。刘先生告诉记者,丢失的两件物品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市场价格大约在8万元左右。现在该画的作者收不到作品已向他提出索赔的要求。他说:“物质上赔偿是一方面,把画家的作品寄丢了,以后还怎么和人家合作呢?”更令刘先生生气的是,与他承担的巨额赔偿相比,快递公司对这单货物寄丢的赔偿金额简直是不值一提。由于刘先生在货物品名上写的是资料,且没有买保险,快递公司称,只能按照不超过20元/千克的标准赔偿。这两件作品重量不可能超过1千克,也就是说刘先生得到的赔偿不会超过20元。

  快递公司:没买保险只能按普通标准赔

  日前,记者走访了深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一个多月来一直都在关注该事的进展。目前,航空公司已经出具证明,刘先生的这单物品是在航空公司运输过程丢失的,问题并不是出在快递公司。另外,刘先生在托运单上物品品名写的是资料,所以公司并不知道他托运的是这么贵重的物品。这位负责人说:“客户来托运物品时,我们都会提醒如托运贵重物品最好购买保险。而像刘先生所托运的价值不能确定的特殊物品,公司一般是不会承运的。”

  在该公司托运单背面,记者看到快运条款第18条中注明,“货物发生损坏丢失,若委托人未委托承运人办理投保,承运人赔偿限额为最高不超过20元/千克……”据该负责人称,这一赔偿标准是航空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制定的,航空公司按照这一标准赔付给公司,公司也只能按这一标准赔付给客户。

  托运者:质疑赔偿限额标准过低

  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没买保险确实是自己的疏忽,但同时,他对快递公司、航空公司对丢失物品的调查机制和赔偿限额也提出了质疑。他说:“我的物品托运出去,经手环节只有快递公司和航空公司,调查起来并不困难。实在找不到还可以报警处理,不能简单地一句丢了就了事了。”另外,他觉得20元/千克的赔偿标准实在是太低了,这样对于快递公司和航空公司缺乏基本监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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