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市将出台法规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 当事人可请求认定不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6:4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敏、实习生罗惠芳报道:为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我市将通过地方立法来建立健全专利保护与专利促进制度。日前,《汕头市专利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条例(草案)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其他省市经验,规定“对于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容易处理的专利保护问题”,可直接授权区县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而对于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问题,则规定由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委托;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认定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从而有利于企业主动回应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并做出了关于设立政府专利扶持资金的明确规定,同时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和报酬。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