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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让步”更像一次巧妙“转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2:3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富士康公司表示,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详见昨日本报B04版)

  在激起舆论的巨大反响后,富士康申请解除对两名记者的资产冻结,并降低诉讼标的至象征性的1元,普遍被认为是“让步”行为。

  笔者前天在评论中指出,富士康起诉记者的行为并不违法,公众既不必过激反应,也不必为两名记者担心。只要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理和正义并不会遭到践踏。从这个角度看,富士康索赔1元还是3000万元,起诉不起诉报社,都影响不了法院对事实的判定,也不能说明当事人的是非曲直。

  如果以此把富士康的“让步”理解为心虚的一面,实在是错误的。以富士康的律师队伍和公关积累,在起诉伊始,不会不预料到公众和舆论的反弹。现在又貌似“让步”一下,应该还在其筹谋之中。顿挫之计,下象棋可以用,企业公关同样可以用。

  此事从一开始,便是富士康与外界的一场博弈。《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富士康虐工,直接影响了其企业形象,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形象可以换钱,而用钱也有可能买不到,富士康无论对此沉默还是反击,都必须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当然,他们选择了反击。在富士康提起诉讼后,他们利用掌握的外界信息、人脉资源和对中国法律的理解,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这非常正常。

  事实也正如此,在有关富士康的报道里,舆论的焦点是富士康的天价索赔和冻结记者个人财产以及一开始没有把报社列为被告,而舆论指责的这些在“深圳中院称程序无瑕疵”面前显得无力,真正引起索赔的原因工作环境是否存在问题已退为其次。这正是富士康的高明。

  现在,当舆论达到一定的沸点,富士康立即“转身”,避开舆论锋芒,将索赔由3000万元降为1元,并将《第一财经日报》报社列为被告。这种“转身”不但巧妙避开了舆论焦点,还减少了有关工作环境问题对商誉的影响,恐怕才是真实用意。

  ■孙旭阳(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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