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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摆脱“养肥被杀”的宿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2:34 大河网-河南商报

  

企业如何摆脱“养肥被杀”的宿命
企业与政府争执不下,强制拆迁随即发生,这是发生在山东菏泽的一场纠纷。这一切源于菏泽市委市政府要修建菏泽大剧院,选址在诚信集团、星光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所在地,而这10家企业已经以每亩七八万元的价格取得了这些土地50年的使用权。当时,政府将他们前去投资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工作,非常重视和欢迎。但是就在几年以后,政府又要提前收回企业的土地使用权。(8月31日《中国质量万里行》)

  这种常见的拆迁纠纷,折射出当前法治建设的弊病。

  菏泽市政府当初为了招商引资,没有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规,低于市场价格把土地使用权卖给企业。这是建立在“人治”而不是法治的基础上,也就难免遭到“人治”的侵害。

  这一事件充分说明,招商引资的关键不是什么优惠政策,而是健全完善的法治环境。在此基础上,已达成的契约才能得到有效执行,市场主体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企业才能形成稳定的预期,经济才能获得持续的发展。

  “政府招商引资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等企业成长后就当猪一样杀掉?”这是菏泽开发区一位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投诉时说的一番话。对此问题,开发区的一位官员是这么说的,“对!就是!政府养猪就是为了杀猪。”

  我们可以理解的是,这句话只是一时冲动。但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句大实话。在法律软弱无力,政府有法不依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难以避免“养肥”以后被杀掉。只有建立完善的法治保障,企业的发展才能摆脱“猪”的宿命。

  ■莫林浩(银行职员)

  漫画/王伟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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