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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者也能享受社保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3:56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通讯员翟高杰 记者张会武)记者昨日从邢台市再就业办公室了解到,该市近日出台的《邢台市“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对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实施社会保险援助。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且已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即在2007年底之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是指下

岗失业人员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灵活就业形式。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保险总额的2/3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

  ■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可持由劳动保障工作站核实出具的就业证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单据向本人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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