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户籍政策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4:25 浙江日报 |
从9月1日起,北京市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并对未成年人户口进京审批条件进行了一定调整。 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调整为3条: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据北京晚 报)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