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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还是“强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4:30 现代快报

  学校收费通告让人生疑

  乌江镇乌江学校是当地一所包含小学和初中的公办学校。昨天下午,记者看到,校大门口西侧的墙上张贴着3张“通告”,内容分别是“南京市中小学收费标准”、“艺校班收费标准”、“教辅资料收费标准与保险费用收取标准”。

  记者发现,关于南京市中小学的收费标准与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收费内容一致,而另外2张学校收费通告则让人生疑,落款是学校名称,但都没有“自愿”与否的提示。

  家长不知是否“自愿”

  “只有中小学收费标准是按照规定公示的,其他收费名目也一起通告,且无任何提示,势必让每个家长都要按照这四个收费项目标准去交费,我们就多花了不必要的钱。”昨天下午,一个带孩子报名的家长说。

  在一年级某班级门口,聚集了40多名家长和学生,他们正在报到、缴纳学费、领取书本。“老师就直接说交钱,我们就全部交了。”家长反映,他们几乎都是按照门口张贴的费用全额缴纳的。“老师只管收钱、登记姓名,也没跟我们说哪些项目是自愿缴纳。”

  学校的一名老师向记者解释,校门口除了“中小学收费标准”内公布的项目外,其他的如艺校班、教辅资料费、保险费等均属于自愿缴纳的费用。

  “我们确实没有在‘通告’上注明自愿的字样,但我们在会议上一再强调,要求各班级班主任在收费时,坚决不允许强求家长缴纳属于自愿范畴的费用。”这位老师说。

  学校行为不合适

  “如果家长觉得不想参加艺校班、购买保险或不通过学校而自行购买教辅资料,可以向学校提出退还费用的要求。”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学校现在的做法不合适,应该在通告上注明自愿字样,而且保险费用一般应该由保险公司自己负责宣传推广,最好不要委托学校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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