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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猫狗进公园要遭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4:5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庆)《成都市公园条例》将从今(1)日起正式施行,市民带猫狗等宠物进园的习惯也将被终止。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负责人在解读《条例》时强调,凡违反规定者,将依据《条例》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依据《条例》第四十一条(七)项,宠物主要指猫、狗、蛇、猴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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