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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实行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6:1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赵承刘铮)新华社31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将能耗指标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决定》,要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发展改革委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落实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要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

  《决定》要求,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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