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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可评副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6:50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8月31日讯(记者蒋波邢婷)根据新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今后小学教师也可以参评副教授。8月31日,济南市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陈东生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

  据介绍,过去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

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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