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6·16”事故被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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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7:24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本报讯我省近日对当涂“6·16”盾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公司)特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爆炸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公司董事长王涌、总经理王自军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批负有责任的干部受到降级或者记过处分。 8月25日,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处理意见,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4名企业负责人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分别是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 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王涌,总经理王自军,副总经理鲁临盛和乳化车间主任房军;责令盾安公司对车间副主任吴同成和生产安全部部长范凯2名责任人予以开除。此外,有关部门对事故中一批负有责任的干部也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1名正县(处)级干部受到降级处分,2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2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受到记过处分,3名科级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同时没收盾安公司2005年度和2006年3月以来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责令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深刻检查。(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