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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经济适用房实行“先买后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7:56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8月31日专电(记者 张涛)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经济适用住房新政策,与以往定向购买住房区别较大的是,新政策实行市场化,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市民先自由购房后得货币补贴。

  具体实施办法为,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划拨供应为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市政府通过出让经济适用房用地,所得的净收益金和其他政策性优惠资金,由市财政专户

管理,定期拨付到市房管部门作为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经市房管部门审核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购房户,可以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由选择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均可,平房除外,然后提交补贴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按照申请户的困难程度分期实施。优先解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住户。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配发补贴资格顺序号。如果购房户在得补贴后5年内转让,必须如数退还原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方可办理房屋交易产权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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