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作时间审批权限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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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0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陈酿)昨天,省政府公布了行政审批清理结果,10项劳动保障行政审批权首次下放。 根据《劳动法》和原劳动部规定,我省从1995年开始施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或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度),但对那些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时的职工、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特殊工时)。以往由于特殊工时审批权在省里,权利下放后,今后各市级劳动部门可直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