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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成法律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01 沈阳网-沈阳日报

  学费太高、书包太沉、好学校难进,这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家长最头疼的事。从今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对解决这些问题都作出了新的法律规定。

  义务教育由政府埋单

  新法规定义务教育由政府埋单: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各级政府应当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增长”,即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针对教育乱收费,新法要求,在课程标准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向学生发放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

  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免试入学

  新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该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农民工子女可以在父母打工地就近免试入学。

  首次将素质教育写入法中

  新法规定,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以往也提学生全面发展,但新义务教育法将学生全面发展说得更具体。按照新法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增加或者删减课程。

  新的义务教育法,还调整了升学和评比的“指挥棒”,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的考察,应当综合考察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情况,不得以考试成绩代替全面考察。义务教育督导不得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评比,不得以升学率作为督导标准。学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新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安全教育首次写进新法

  新法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紧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为了预防在学校内发生事故,新法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安全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张贵军认为,以义务教育法的重新修订为标志,我国的义务教育将迈进一个历史新阶段。新义务教育法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中央和省市财政首次联合加大经费投入,首次强调了政府在义务教育上也应负有责任;二是首次提出义务教育向均衡化方向发展,原来义务教育注重重点发展,均衡发展对于不同地域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发展非常有利;三是对义务教育的要求提高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政府应负责任。本报记者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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