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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0个街道已相继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厦门8月31日电 记者郭宏鹏 记者今天下午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区目前已在辖区10个街道相继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据悉,这是该市首批由政府主导设立在基层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

  思明区司法局局长朱荣声告诉记者,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上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依托各司法所开展工作,站长由各司法所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待来
访群众,受理涉法信访事项,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引导法律援助申请人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工作站不能直接立案,只是审核所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援助条件,但可以代理简易程序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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