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龙湾法院设专项基金救济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彭尚清 从9月1日起,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如果因法院判决案件不能有效执行带来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区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基金,最高可以获得1万元的救助。

  据悉,为困难当事人专门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这在浙江省尚属首创。

  8月28日,首笔由龙湾区财政拨款的10万元启动资金已存入司法救助基金专项账户。救助基金暂由龙湾区慈善总会代为管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向龙湾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法院书面通知即可到区慈善总会领取救济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