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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长沙8月31日电 记者赵文明 利用木马程序,3名网络“黑客”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资金,案值达到十余万元。近日,曾引起广泛关注的“黑客”案由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号称“中国十大黑客”之一的廖远昌、唐进、王文斌构成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4年。

  廖远昌系深圳市无业人员,大专文化,2003年开始自学网络“黑客”技术,曾被网

民称为“中国十大黑客”之一。去年6月,廖远昌获得了一种“木马程序”,可以下载他人在某银行网上银行的账号和密码,遂产生从网上银行窃取他人资金的企图。同时,廖远昌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株洲无业人员唐进。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共同犯罪。

  受到廖远昌指使,唐进用假名“宾春乐”在湘潭开了一个假账户,又纠集祁东无业人员王文斌用同样方式在湘潭、株洲开户。此后,廖远昌用“木马程序”将他人的银行资金窃取,再转至唐、王已开具的账户上,由唐进在株洲取出现款。据查,去年8月至12月间,廖远昌等人共同盗窃储户资金共计12万6千元,受害储户达15名,遍及安徽、甘肃、天津等10余个省市。

  另据查明,共同犯罪后,廖远昌分得赃款74800元,唐进分得51200元。被告人王文斌多次陪唐进取钱、打掩护,未分得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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