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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锦至今未成立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昨天下午,“鸿富锦”向深圳中院正式申请变更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

  ■ 昨天晚上9时,《第一财经日报》宣布正式成立律师声援团

  据新华社电 “记者索赔案”的原告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深圳市已经把鸿富锦公司列入“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这是31日深圳市总工

会和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的。

  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部长滕尧东告诉记者,宝安区总工会从2004年12月起就多次发函敦促鸿富锦公司组建工会,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回函。区总工会还曾两次上门拜访,与公司党委进行协商。虽然得到企业党委的支持,但由于没有得到上级公司的同意,至今该公司仍然没有建立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已经将鸿富锦公司列入全市30个“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并成立了以市总工会牵头的组建班子,敦促公司今年底前成立工会。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鸿富锦公司没有对记者关于组建工会的采访作出回应。

  又讯 (记者邱敏) 昨天,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法务谷哮向本报记者证实,鸿富锦已经在昨天下午向深圳中院申请变更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将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

  而在昨晚9时,《第一财经日报》宣布正式成立律师声援团,决定聘请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刘学兵律师和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姚朝武律师来处理相关法律事宜。

  至于标的额从3000万元变更为1元后,管辖法院是否可能从“中级法院”降到区法院,鸿富锦”法务谷哮说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应由法院来确定。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海涌则表示:“虽然标的额变为1元,但这个案件不一定需要更变法院,因为名誉权案件不同于经济案件,不能以标的额的大小来论。”而据预计,虽然富士康变更诉讼请求,但诉讼费和保全费用应当不会被退还。据深宝律师所冉华才律师估算,向深圳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有30万出头。

  而在财产解封问题上,刘学兵律师透露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关于财产解封的裁定,所以不敢确定财产是否已经解封。

  至于网民们关心的查封期间记者们受到损失要不要赔、富士康该不该赔,于海涌表示:“因为财产保全、财产被冻结造成损失,两位记者自然有权利进行反诉,要求赔偿,这种赔偿一般由实际损失的数量来计量。”

  王佑:

  希望“鸿海”代工厂

  能向新闻界敞开大门

  王佑是第一个通过“秘密”渠道得知鸿海改变态度的“第一财经”方面的人。昨天记者采访她时,她表示,高兴和激动是第一反应。但这只是首战告捷。她说,“特别希望能在案子结束后,鸿海在中国的这么多代工厂都能向新闻界敞开大门。我想这也是鸿海几十万员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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