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丢了,如何进行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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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欧阳媚峰)自家房子买了10年时间,想出售旧房买套更好的住宅,却发现产权证不见了,无法进行交易。家住禅城区的李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产权证丢了,如何进行补办?记者从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了解到具体的补办流程,希望能为读者们带来一些便利: 第一步:首先要带上申报材料进行遗失登记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三部分,1.遗失登 记申请书。2.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是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其他证明材料。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还特别提醒,所附复印件要用A4纸,并必须由权利人签名(盖章),确定与原件一致,并附原件备核。 第二步:权利人属国内公民(不含港澳台)的,遗失声明在本地报纸刊登一天;权利人属港澳台或国外公民的,遗失声明在本地报纸和香港文汇报各刊登一天。 自登报之日起三十天内无产权争议的,可凭下述资料办理相关的业务类别:1.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的,当事人须提交土地使用者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补办《房地产权证》。2.遗失商品房产权证明书、抵押证明书、购房合同、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按相应的业务类别提交资料。登报期限届满,无产权争议的,按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承诺期限,并代收查档费50元/宗。 |